成功大學華語中心「2013年華語師資培訓實務班」持續報名中
開課日期:2013年4月13日- 2013年4月28日,研習時數共計40小時
上課時間:週六、週日 08:30-12:20、13:30-16:20或17:20
上課時間若有更動,敬請以本中心所發布之課表為準。
地點:成功大學光復校區文學院修齊大樓三樓(近小東路門口)
師資:臺灣各華語教學研究所及本校教授、資深華語教師授課。
課程:
華語課程總體規劃設計
零、初級教材教法
中級教材教法
語言教學與文化
華語正音與教學
教案編寫
高級教材教法
教學示範與教案檢討
華語語法教學實務
華語文測驗評量與應用
分組教學演練與檢討
研習證明:出席時數達本中心規定之學員,由國立成功大學發給實務班40小時研習證書。積極參與課程者,本中心甄選師資時,優先錄用。
學費:新臺幣10,000元(含講義費)
即日起至2013年2月8日(含)報名完成者,學費優待價新臺幣9,000元,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準。本校在校學生、舊學員、本校教職員工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以原價之八折優惠;曾修習本校華語學程之在校學生享原價之七折優待。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畢業以上,曾修習華語學程十學分以上或參加過國內各華語中心開設的華語文師資培訓初階課程者,及現職華語教師。
報名日期:即日起到2013年2月25日(週一)止,錄取名額40名,額滿為止。
報名表備索:歡迎來信、來電索取,或自本中心網站下載。http://kclc.ncku.edu.tw
報名方式:請攜帶報名表、郵政匯票、身分證影本及學歷證件影本至本中心辦公室辦理,或可將上列資料郵寄至以下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繳費方式:僅收取郵政匯票,連同報名資料繳交至本中心辦公室。
匯票抬頭請寫:「國立成功大學」
※如因故須退費,所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資格不符或額滿,所寄匯票將以掛號郵件寄還。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第17條申請退費標準如下: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聯絡方式:
電子信箱:ashleydelion@yahoo.com.tw 張婉玲小姐
查詢電話:06-274-0715 或 06-275-7575轉52040
上課時間:週六、週日 08:30-12:20、13:30-16:20或17:20
上課時間若有更動,敬請以本中心所發布之課表為準。
地點:成功大學光復校區文學院修齊大樓三樓(近小東路門口)
師資:臺灣各華語教學研究所及本校教授、資深華語教師授課。
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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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初級教材教法
中級教材教法
語言教學與文化
華語正音與教學
教案編寫
高級教材教法
教學示範與教案檢討
華語語法教學實務
華語文測驗評量與應用
分組教學演練與檢討
研習證明:出席時數達本中心規定之學員,由國立成功大學發給實務班40小時研習證書。積極參與課程者,本中心甄選師資時,優先錄用。
學費:新臺幣10,000元(含講義費)
即日起至2013年2月8日(含)報名完成者,學費優待價新臺幣9,000元,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準。本校在校學生、舊學員、本校教職員工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以原價之八折優惠;曾修習本校華語學程之在校學生享原價之七折優待。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畢業以上,曾修習華語學程十學分以上或參加過國內各華語中心開設的華語文師資培訓初階課程者,及現職華語教師。
報名日期:即日起到2013年2月25日(週一)止,錄取名額40名,額滿為止。
報名表備索:歡迎來信、來電索取,或自本中心網站下載。http://kclc.ncku.edu.tw
報名方式:請攜帶報名表、郵政匯票、身分證影本及學歷證件影本至本中心辦公室辦理,或可將上列資料郵寄至以下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繳費方式:僅收取郵政匯票,連同報名資料繳交至本中心辦公室。
匯票抬頭請寫:「國立成功大學」
※如因故須退費,所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資格不符或額滿,所寄匯票將以掛號郵件寄還。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第17條申請退費標準如下: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聯絡方式:
電子信箱:ashleydelion@yahoo.com.tw 張婉玲小姐
查詢電話:06-274-0715 或 06-275-7575轉5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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