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誠徵系主任候選人 啟事
一、任期:民國101年8月1日至民國104年7月31日。
二、應徵者應同時具下列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籍。
(二) 教授資格。
(三) 材料相關領域之研究專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高尚品德及行政能力者。
申請者如非本系專任教授,被選為系主任後,仍須經本校三級教評會同意聘為本系專任教授方可生效。
三、應徵登記:
應徵者請備函述明意願,並提供履歷表(含學經歷資料、著作目錄)及對本系發展之意見(一至二頁)。
四、有意應徵者,請於民國101年4月7日前將應徵資料寄達:
701台南市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收(電話:06-2383866,傳真:06-2346290)。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民國101年3月7日
二、應徵者應同時具下列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籍。
(二) 教授資格。
(三) 材料相關領域之研究專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高尚品德及行政能力者。
申請者如非本系專任教授,被選為系主任後,仍須經本校三級教評會同意聘為本系專任教授方可生效。
三、應徵登記:
應徵者請備函述明意願,並提供履歷表(含學經歷資料、著作目錄)及對本系發展之意見(一至二頁)。
四、有意應徵者,請於民國101年4月7日前將應徵資料寄達:
701台南市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收(電話:06-2383866,傳真:06-2346290)。
國立成功大學材料科學及工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民國10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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