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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 校園永續素養專案規劃、推動與執行
2. 永續課程與工作坊規劃與執行
3. 校級專案規劃與推動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
2. 具2-3年工作經驗尤佳。
3. 具專案管理、執行與追蹤經驗尤佳。
4. 具環境永續相關知能與經驗尤佳。
5.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及公文處理。
6. 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樂觀開朗。

【薪資待遇】:
1. 本職缺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敘薪,學士畢業36,861元起;碩士畢業41,730元起。
2. 年終獎金1.5個月(限12月仍在職者;按年度服務月數計算比例發給)。
3. 享有勞健保。
4. 本案聘期一年一聘,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評估合格後續聘。

【應徵方式】:
1. 意者請將履歷自傳、相關證明文件等電子檔案,依順序合併於同一份pdf檔案。
2. 上述檔案寄至em51061@ ncku.edu.tw,主旨註明「應徵 永續處社會組專案工作人員_姓名」。
3. 初審合格者另通知面試時間,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
永續處策略發展處張小姐
E-mail:em51061@ ncku.edu.tw
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1063

【其他備註】: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公告單位: 永續策略發展處
聯絡人: 張小姐
聯絡電話: 06-2757575轉5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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