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中心2017年專職華語教師甄選
本中心聘任專職教師且提供教師底薪、退儲金、年終獎金、勞健保、育嬰假與給薪假(含產假)等福利。本中心具備生活華語課程、高階密集華語課程及校內學分課程與師資培訓等課程;含對外華語教學學士學程、外籍生中文學分課程、美國國務院「關鍵語言獎學金」課程、教育部「新一代美國學生赴臺學習華語及文化計畫」,以及四季的華語課程與華語師資培訓課程,提供教師專業提升、校內升等之華語教學職涯完整規劃機會,歡迎優秀華語教師加入本中心師資陣容。
壹、甄選名額
專職華語教師(擇優錄取)
專職儲備華語教師(擇優錄取)
貳、條件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
位認證);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專職教師需具備一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華語小班教學至少100小時,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三、 儲備教師需為專業系、所、學程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亦可)、或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80小時以上)。
參、報名方式
一、 繳交資料:(信封袋上請註明欲甄選類別)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80小時以上),倘為教育部核可之專業系、所、學程畢業生,則附成績單或學程證書。
3、履歷表和自傳(內含動機、理念、感想或語文能力資格等)。
※手寫自傳600-1000字(含動機、理念或感想等,請勿電腦打字)。
※可檢附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能力之相關正式文件(影本),如語言證明或專業證照等。
4、報考「專職華語教師」須備教學證明影本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 報考「儲備華語教師」而無華語教學經驗者免附。
二、 採取親自或通訊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還。通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達:
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 華語中心 收
三、截止日期:106年2月6日(週一)。
四、筆試日期:106年2月11 日(週六);面試及試教2月12日(週日)。
※ 2月9日(週四)下午5:00網頁公告筆試名單。
2月11日(週六)下午5:00網頁公告面試及試教名單。
※ 錄取後須繳驗正本,正本闕遺則視同放棄。
肆、甄選方式與標準
一、 資料審核(10%):審核通過者得參加筆試。
二、 筆試(30%):英文、語言學專業、華語教學專業等。資料審核與筆試成績優秀者,可參加面試與試教。
三、 面試(30%)
四、 試教(30%):現場抽選單元(以《新版實用視聽華語》課程之語法點為範圍)。
伍、待遇與規範
一、 專職教師,一年一聘。享底薪、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等福利。遊學團等專案課程鐘點另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20小時(至少含10小時小班課程)。
二、 儲備教師排課後開始試用,表現優異者繼續留用。儲備聘用期間領月薪,享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如獲續用者另有休課期間月薪保障);每週須在本中心教學與實習共26小時。直至審核能擔任小班教學後,依實際需要得直接轉聘為專職教師。
三、 新聘任專職教師、專職儲備教師,兩年內,不推派參與教育部華語文教師赴國外任教之遴選;亦不得申請在職進修。就讀研究所進修者,不得申請減授鐘點。
四、 錄取教師之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不適任,本中心有權不予正式聘任。
陸、聯絡電話及網址
- 聯絡人:朱玟錚 助理
- 電話:06-2740715或06-2757575 ext. 52040
- 傳真:06-2742516
- 網址:http://kclc.ncku.edu.tw/
- Email: z10507035@email.ncku.edu.tw
※ 通訊報名者須自行確認資料是否寄達;資料審核、筆試成績公佈,及筆試後參加面試、試教之時程,請自行注意網站訊息,本中心不個別通知。
壹、甄選名額
專職華語教師(擇優錄取)
專職儲備華語教師(擇優錄取)
貳、條件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籍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
位認證);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專職教師需具備一年以上教學經驗且華語小班教學至少100小時,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三、 儲備教師需為專業系、所、學程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亦可)、或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80小時以上)。
參、報名方式
一、 繳交資料:(信封袋上請註明欲甄選類別)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80小時以上),倘為教育部核可之專業系、所、學程畢業生,則附成績單或學程證書。
3、履歷表和自傳(內含動機、理念、感想或語文能力資格等)。
※手寫自傳600-1000字(含動機、理念或感想等,請勿電腦打字)。
※可檢附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能力之相關正式文件(影本),如語言證明或專業證照等。
4、報考「專職華語教師」須備教學證明影本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影本。
※ 報考「儲備華語教師」而無華語教學經驗者免附。
二、 採取親自或通訊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還。通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郵戳為憑)前將資料寄達:
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 華語中心 收
三、截止日期:106年2月6日(週一)。
四、筆試日期:106年2月11 日(週六);面試及試教2月12日(週日)。
※ 2月9日(週四)下午5:00網頁公告筆試名單。
2月11日(週六)下午5:00網頁公告面試及試教名單。
※ 錄取後須繳驗正本,正本闕遺則視同放棄。
肆、甄選方式與標準
一、 資料審核(10%):審核通過者得參加筆試。
二、 筆試(30%):英文、語言學專業、華語教學專業等。資料審核與筆試成績優秀者,可參加面試與試教。
三、 面試(30%)
四、 試教(30%):現場抽選單元(以《新版實用視聽華語》課程之語法點為範圍)。
伍、待遇與規範
一、 專職教師,一年一聘。享底薪、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等福利。遊學團等專案課程鐘點另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20小時(至少含10小時小班課程)。
二、 儲備教師排課後開始試用,表現優異者繼續留用。儲備聘用期間領月薪,享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如獲續用者另有休課期間月薪保障);每週須在本中心教學與實習共26小時。直至審核能擔任小班教學後,依實際需要得直接轉聘為專職教師。
三、 新聘任專職教師、專職儲備教師,兩年內,不推派參與教育部華語文教師赴國外任教之遴選;亦不得申請在職進修。就讀研究所進修者,不得申請減授鐘點。
四、 錄取教師之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不適任,本中心有權不予正式聘任。
陸、聯絡電話及網址
- 聯絡人:朱玟錚 助理
- 電話:06-2740715或06-2757575 ext. 52040
- 傳真:06-2742516
- 網址:http://kclc.ncku.edu.tw/
- Email: z10507035@email.ncku.edu.tw
※ 通訊報名者須自行確認資料是否寄達;資料審核、筆試成績公佈,及筆試後參加面試、試教之時程,請自行注意網站訊息,本中心不個別通知。
公告單位:
華語中心
聯絡人:
朱玟錚 助理
聯絡電話:
06-2740715或06-2757575 ext. 5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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