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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中心】誠徵專職、儲備華語教師

本中心因業務成長,亟需優秀之華語教師。本中心提供專職教師底薪、退儲金、 年終獎金與勞健保等待遇,歡迎優秀華語教師加入陣容!

壹、甄選名額
一、 專職華語教師預計 2 名(擇優錄取)。
二、 專職儲備華語教師預計 1-3 名(擇優錄取)。

貳、資格
一、 大學畢業以上(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 位認證);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專職教師需具備二年以上教學經驗(華語小班教學至少 100 小時),取 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三、 儲備教師需為專業華語系所畢業、或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80 小 時以上)。

參、報名方式
一、 繳交資料:(信封袋上請註明欲甄選類別)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2、政府立案之華語師資班結業證書影本(80 小時以上),倘為教育部核 可之專業系、所、學程畢業生,則附成績單或學程證書。
3、履歷表和自傳(內含動機、理念、感想或語文能力資格等)。
※手寫自傳 600-1000 字(含動機、理念或感想等,請勿電腦打字)。
※可檢附其他足以證明華語教學專業有關能力之相關正式文件(影 本),如語言證明或專業證照等。
4、報考「專職華語教師」須備教學證書影本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 證證書」影本。
※報考「儲備華語教師」而無華語教學經驗者免附。
二、 採取親自或通訊報名,所繳資料恕不退還。通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 將資料寄至:
701 台南市大學路 1 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 華語中心 收 三、 截止日期:104 年 11 月 24 日(週二)。
四、 筆試日期:104 年 11 月 28 日(週六);面試及試教 11 月 29 日(週日)。
※11 月 26 日(週四)下午 15:00 網頁公告筆試名單。
11 月 28 日(週六)下午 17:00 網頁公告面試及試教名單。
※錄取後須繳驗正本,正本闕遺則視同放棄。

肆、甄選方式與標準
一、 資料審核(10%):審核通過者得參加筆試。
二 、筆試(30%):英文、語言學專業、華語教學專業等。資料審核與筆試 成績成績優異者,可參加面試與試教。
三、 面試(30%)
四、 試教(30%):現場抽選單元(新版《實用視聽華語課程》之語法點為 範圍)

伍、待遇與規範
一、 專職教師,一年一聘。享底薪、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等保障。遊 學團等專案課程鐘點另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 20 小時(至少含 10 小時小 班課程),14 小時以上為超鐘點,另計鐘點費。
二、 儲備教師排課後開始試用,表現優異者繼續留用。儲備聘用期間領月 薪,享勞健保、退儲金、年終獎金(如獲續用者另有休課期間月薪保障); 每週須在本中心教學與實習共 26 小時。直至審核能擔任小班教學後, 依實際需要得直接轉聘為專職教師。
三、 儲備教師如獲聘為專職教師,須於任職三年內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 學能力認證證書」,否則期滿後不予續聘。
四、 新聘任專職教師、專職儲備教師,兩年內,不得代表中心參與教育部華 語文教師赴國外任教之遴選;亦不得申請在職進修。研究所在學者不得 申請減授鐘點。
五、 錄取教師之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不適任,本中心有權不予正式聘任。


陸、聯絡電話及網址

- 聯絡人:蕭錦翠助教

- 電話:06-2740715 或 06-2757575 ext. 52040 傳真:06-2742516

- 網址: http://kclc.ncku.edu.tw/index.php?option=module&lang=en&task=showlist&id=151&i ndex=1

- Email: chintsui@mail.ncku.edu.tw

※ 通訊報名者須自行查證資料是否寄達;資料審核、筆試成績公佈,及筆試 後參加面試、試教之時程,請自行注意網站訊息,本中心不個別通知。
公告單位: 華語中心
聯絡人: 蕭錦翠
聯絡電話: 5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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