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第八屆所長推選第二次公告
主旨:徵求本所所長候選人,敬請惠予推薦適當人選,亦歡迎自行應徵參選。
說明:
一、新任所長聘期自民國104年2月1日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二、候選人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藝術相關領域副教授職級以上資格。
(二)具博士學位者。
(三)校外被推薦人士需先通過本所教評會之聘任,再進入所長遴選程序。
(四)在人文學術上具有成就,並具適當之行政能力。
(五)有爭取並善用資源之能力。
三、候選人應提供個人學經歷、近五年代表作、學術成就、推薦表及對本所未來發展之意見(推薦表格請自行於本所網站下載),於民國103年12月4日前將上述資料寄(送)達701台南市大學路一號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所長推選委員會收。
電話:(06)2757575轉52500
傳真:(06)2766499
說明:
一、新任所長聘期自民國104年2月1日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二、候選人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藝術相關領域副教授職級以上資格。
(二)具博士學位者。
(三)校外被推薦人士需先通過本所教評會之聘任,再進入所長遴選程序。
(四)在人文學術上具有成就,並具適當之行政能力。
(五)有爭取並善用資源之能力。
三、候選人應提供個人學經歷、近五年代表作、學術成就、推薦表及對本所未來發展之意見(推薦表格請自行於本所網站下載),於民國103年12月4日前將上述資料寄(送)達701台南市大學路一號國立成功大學藝術研究所所長推選委員會收。
電話:(06)2757575轉52500
傳真:(06)2766499
公告單位:
藝術研究所
聯絡人:
邵小姐
聯絡電話:
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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