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華語師資培訓實務班開始報名了!
開課日期: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25日,研習時數共計40小時
上課時間:週六及週日 8:30-12:20、13:30-16:20或17:20
敬請以本中心所發布之課表為準。
地 點:成功大學光復校區文學院修齊大樓三樓(近小東路門口)
師 資:臺灣各華語教學研究所及本校教授、資深華語教師授課。
課 程:詳細課表於開課前公佈。
研習證明:出席時數達本中心規定之學員,由國立成功大學發給實務班40小時研習證書。積極參與課程者,本中心甄選師資時,優先錄用。
學 費:新臺幣10,000元(含講義費)
即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含)報名完成者,學費優待新臺幣9,000元,通訊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準。
本校在校生、舊學員、本校教職員工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以原價之八折優惠(同時報名2014年本中心開設之初階班,本實務班學費以舊學員計);
修習本校華語學程十學分以上之在校生享原價之七折優待。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畢業以上,曾修習華語學程十學分以上或參加過國內各華語中心開設的華語文師資培訓初階課程者,及現職華語教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4月14日(週一)止,錄取名額40名,額滿為止。
報名表備索:歡迎來信、來電索取,或下載本公告附件。
報名方式:請攜帶報名表、郵政匯票、身分證影本及學歷證件影本至本中心辦公室辦理,或可將上列資料郵寄至以下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繳費方式:僅收取郵政匯票,連同報名資料繳交至本中心辦公室。
匯票抬頭請寫:「國立成功大學」
※如因故須退費,則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退費。所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資格不符或額滿,所寄匯票將以掛號郵件寄還。
【歡迎同時報名本中心開設之2014年華語師資培訓初階班:http://140.116.10.180/langcenter/new0209.php?sn=396】
上課時間:週六及週日 8:30-12:20、13:30-16:20或17:20
敬請以本中心所發布之課表為準。
地 點:成功大學光復校區文學院修齊大樓三樓(近小東路門口)
師 資:臺灣各華語教學研究所及本校教授、資深華語教師授課。
課 程:詳細課表於開課前公佈。
研習證明:出席時數達本中心規定之學員,由國立成功大學發給實務班40小時研習證書。積極參與課程者,本中心甄選師資時,優先錄用。
學 費:新臺幣10,000元(含講義費)
即日起至2014年3月21日(含)報名完成者,學費優待新臺幣9,000元,通訊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準。
本校在校生、舊學員、本校教職員工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以原價之八折優惠(同時報名2014年本中心開設之初階班,本實務班學費以舊學員計);
修習本校華語學程十學分以上之在校生享原價之七折優待。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學院校畢業以上,曾修習華語學程十學分以上或參加過國內各華語中心開設的華語文師資培訓初階課程者,及現職華語教師。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4月14日(週一)止,錄取名額40名,額滿為止。
報名表備索:歡迎來信、來電索取,或下載本公告附件。
報名方式:請攜帶報名表、郵政匯票、身分證影本及學歷證件影本至本中心辦公室辦理,或可將上列資料郵寄至以下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 國立成功大學文學院華語中心
繳費方式:僅收取郵政匯票,連同報名資料繳交至本中心辦公室。
匯票抬頭請寫:「國立成功大學」
※如因故須退費,則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退費。所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資格不符或額滿,所寄匯票將以掛號郵件寄還。
【歡迎同時報名本中心開設之2014年華語師資培訓初階班:http://140.116.10.180/langcenter/new0209.php?sn=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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