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徵求院長啟事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遴選、續聘及解聘辦法(以下簡稱遴選辦法)及遴選委員會102年2月21日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院長任期自102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三、候選人資格:依據遴選辦法第7條規定,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教授資格者。惟校外候選人在遴選第一階段結束前須先取得本院相關系所教評會同意擔任該系所教職。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惟兼具外國國籍者,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
(三)候選人要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相當學術成就,高尚品德及學術行政能力者。
四、遴選方式:先由遴選委員會推薦3人以上之候選人,由本院專任講師(含)以上之教師投票行使同意權後,再由遴選委員會推選二至三人,陳請校長擇聘之。
五、推薦期限:自即日起至4月12日(五)止(以送達或掛號【郵戳為憑】寄達為準)。
六、凡有意推薦之團體或個人,請下載附件遴選辦法及推薦表格。聯絡地址及聯絡人如下:
(一)聯絡地址: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
(二)聯絡人:王詩怡秘書。
電話:06-2757575轉53005;傳真:06-2752455。
EMAIL:em53000@email.ncku.edu.tw
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
二、院長任期自102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得連任一次。
三、候選人資格:依據遴選辦法第7條規定,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教授資格者。惟校外候選人在遴選第一階段結束前須先取得本院相關系所教評會同意擔任該系所教職。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惟兼具外國國籍者,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
(三)候選人要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相當學術成就,高尚品德及學術行政能力者。
四、遴選方式:先由遴選委員會推薦3人以上之候選人,由本院專任講師(含)以上之教師投票行使同意權後,再由遴選委員會推選二至三人,陳請校長擇聘之。
五、推薦期限:自即日起至4月12日(五)止(以送達或掛號【郵戳為憑】寄達為準)。
六、凡有意推薦之團體或個人,請下載附件遴選辦法及推薦表格。聯絡地址及聯絡人如下:
(一)聯絡地址:台南市東區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
(二)聯絡人:王詩怡秘書。
電話:06-2757575轉53005;傳真:06-2752455。
EMAIL:em53000@email.ncku.edu.tw
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
公告單位:
管理學院
聯絡人:
王詩怡
聯絡電話:
5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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